正取生

於申請系統完成入學意願回覆並獲錄取資格者,本校將寄發入學許可。

未於期限內線上回覆入學意願者,視為放棄錄取資格。所遺缺額由備取生依規定遞補。

備取生

通知方式:依當時缺額狀況,以電子郵件通知遞補。

於申請系統完成入學意願回覆並獲錄取資格者,本校將寄發入學許可。

未於電子郵件規定期限內線上回覆入學意願書者,視為放棄錄取資格。所遺缺額由其他備取生依規定遞補。